去年冬防工作以来,公安部消防局立足火灾防控现实斗争需要,结合单位、社区消防工作特点,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地积极主动工作,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投入专项经费,出台规范文件,迅速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各地微型消防站数量初步统计已经达到9.7万个、队员有50余万名。但是,从抽查测试和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各地在微型消防站管理、培训、使用等方面,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尚未真正形成战斗力。本文结合当前微型消防站工作实际,围绕微型消防站建设、使用和发展方向,谈几点尚不成熟的认识。
一、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公安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稳定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一)微型消防站是当前火灾现实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36.2%上升到2015的56.1%,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逐年增多,火灾风险持续增加。据统计,我国现有高层建筑33万余幢,用于经营的地下建筑面积达2466万平方米,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物流仓储仓库20余万家,各类化工生产、储存、销售企业11余万家。如此大规模的单位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初期处置不及时,极易蔓延扩大,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住宅火灾造成的小火亡人也不容小觑,2015年住宅火灾亡人占总数的近七成,最突出的就是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没有力量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去年多起住宅较大以上亡人火灾都暴露出这个问题。尤其是夜间,夜间平均每100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白天平均每300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不少火灾如果能够在初起阶段得到有效控制,将有效避免或减少火灾伤亡和损失。以广州为例,全市3300多个微型消防站,在实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70%以上的小火是这支力量扑救的。
(二)微型消防站是弥补消防队站不足的有效途径。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与国外城市相比,我国消防队(站)建设差距更为明显。如上海市消防队(站)每万人拥有率为0.054,相当于纽约的1/8、东京和首尔的1/2;北京市消防队(站)每平方公里拥有率仅为0.008,仅相当于纽约的1/60、首尔的1/28、东京的1/15。对城市而言,受交通堵塞、应急车道占用等因素影响,消防队接警后,通常最快十多分钟才能到达现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则耗时更长。微型消防站投资小,队员多为兼职,不占用固定场地,建设相对容易,如果能够有效管理和使用,将形成星罗密布的立体化火灾扑救体系。而且微型消防站队员由单位社区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组成,最熟悉现场建筑情况、消防设施和疏散路线,对于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微型消防站是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微型消防站就是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的升级版,在形式、内容和任务上没有本质区别。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对志愿消防队极为重视,形成了较为严密完善的组织指挥体系。以德国为例,全国有消防员110余万,其中志愿消防员98.6万,约占总量的90%,队员平时各有各的职业,按照常住地、工作地就近编组,一旦发生火灾,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火场参加扑救。现阶段,我国志愿消防队建设暂时还达不到这个水平,但是,单位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这是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任务,也是做好本单位社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于法于理都应该积极抓好建设和使用。
二、微型消防站建设及管理使用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消防部门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态度不积极,对上级的部署要求,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简单抓几个试点充当门面、应付检查,需要上报情况了临时拼凑数据、编造名册,工作不实、基础不牢。一些单位社区消极对待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没有从本单位社区实际考虑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使用,甚至有的单位认为
灭火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对自身建设微型消防站不理解、不支持。
(二)力量编配不合理。一些单位微型消防站力量就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将单位保安、岗位员工的资源利用起来,更谈不上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的编配,力量较为单一,实际作用有限。一些社区按照工作人员、网格人员花名册编配微型消防站队员,没有考虑值班安排、实际在岗等因素,尤其是夜间和节假日,对于快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起不到任何作用。
(三)培训演练未跟上。从实际检查和现场测试情况看,一些微型消防站队员现场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不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该使用的设施不启动,该组织疏散的不通知,该拨打火警电话的不报警。现场处置时一般就2至3人到场,再无后续增援力量,也不知道下步如何处置。客观原因是队员没有经历过实际火灾扑救,主观原因还是培训演练不到位,这里面既有单位社区自身的问题,也有消防部门指导不力的因素。
(四)应急响应不及时。微型消防站最大的作用就是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在火灾初起阶段进行处置,为专业消防队伍到场扑救争取时间。实际测试的时候,一些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往往需要5至10分钟才能到场,尤其是社区微型消防站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报警后迟迟到不了现场,有的甚至连当地消防中队到场了,也不见社区微型消防站力量。
(五)联动效能不明显。一些地方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与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没有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拨打“119”电话报警后,消防指挥中心只是按程序调动消防中队,不能调动微型消防站就近扑救初起火灾。这里既有微型消防站建设刚起步,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初起火灾扑救的因素,也有一些作战指挥人员认为调动微型消防站不是自己的职责,不愿意主动建立通信联络机制的原因。
三、微型消防站的可持续发展方向
微型消防站正在蓬勃发展,要及时总结发展过程中的经验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培训、使用和保障、激励等机制,既要推进“量的扩张”,更要保证“质的提升”,充分发挥其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作用,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编配微型消防站力量。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合理进行编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灭火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响应扑救。
要注意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以周或月为单位,确定微型消防站每班指挥人员和值班人员,保证在岗在位。要按照岗位特点和灭火技能掌握情况,合理确定组织指挥、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现场警戒、安全救护等工作分工,保证现场组织严密,灭火战斗有序,安全防范到位。城市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大型物流批发市场、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古城、古村寨、古建筑群等建筑场所,微型消防站从队员配备、装备器材、消防技能等方面,要有更高的要求,确保满足初起火灾扑救需要。
(二)建立多元化、课程式消防业务培训制度。单位社区要制定每季度或每月消防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和建筑场所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途径,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和扑救技战术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消防培训基地、消防中队,有计划地分批次组织微型消防站骨干队员开展原地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配戴、射水技巧、水带连接、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以及单兵和班组作战等业务培训,提高实战能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队员培训课程,从火灾燃烧常识、消防设施操作、火灾扑救技能、组织人员疏散、安全防护自救等方面,明确简单易懂的培训内容,逐项内容组织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确保微型消防站队员具备基本的灭火和自救技能。
(三)打造一支快速反应扑救初起火灾的队伍。微型消防站最大的优势和作用就是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初起火灾,做到灭早、灭小。这里面响应时间最为重要,否则,作用和效能就大打折扣。微型消防站要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基本要求,反复开展实战训练、消防演练和检查测试,不断磨合锻炼队伍,查找响应不及时、到场缓慢的原因症结,结合实际加以整改,切实提高反应速度。尤其是夜间,要结合自身夜间值班安排,明确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和响应程序,确保一旦发现火情,队员能够快速到场扑救。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出台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四)防火巡查、火灾扑救和消防宣传一体化。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平时在本单位、本岗位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建立完善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微型消防站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利用广播、视频、橱窗、黑板报、内部刊物、班组会议,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社区微型消防站要深入社区楼院、居民家庭,张贴防火提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面对面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宣传,提高群众消防意识。要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本单位社区消防微信群,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平台,定期向单位员工、社区群众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
(五)推动形成多点支援的区域联防协作局面。微型消防站发展成熟后,要积极推行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工作,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要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对于条件较好、人员装备齐全、战斗能力较强的微型消防站,可以采取政府补贴、政策扶持等方式,培育作为区域中心站,辐射周边区域初起火灾扑救,开展周边微型消防站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以及应急调度等工作。
(六)政策、经费等方面强化保障和激励措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效应,调动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性,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工作荣誉感。对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或队员,要及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鉴于微型消防站队员在初起火灾扑救中可能出现负伤甚至牺牲等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出台相应的优抚政策,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刘激扬)